读者入馆须知
一、本院读者凭校园一卡通/刷脸入馆,来访者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与馆办公室联系入馆。
二、书库及阅览室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三、保持肃静,在馆内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。禁止喧哗、朗读。
四、爱护卫生、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五、禁止在馆内吃东西;严禁将剩水、茶和饮料泼洒地面。
六、爱护馆内公共设施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、张贴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七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座位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八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着整齐;禁止穿背心、超短裙裤、拖鞋入馆。
九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规定
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为了使其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,又利于文献资料的保管,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书刊借阅办法
1.所有师生读者凭校园一卡通(或一卡通账号二维码)到图书馆借书或阅览。
2.在借书刊册数:教职员工(含直属医院职工)17册,学生12册;非直属医院职工10册;教学医院职工6册。
3.借阅期限:教职员工(含直属医院职工)为60天,学生为30天,非直属医院职工为30天,教学医院职工为30天。
4.所借书刊必须按时归还,如需继续使用,须办续借手续。每本在借图书只许续借一次。
5.下列文献资料只限在馆内阅览,概不外借:
(1)单本书库里的图书、字典、词典、年鉴及其它工具书。
(2)珍贵资料、光盘和音像资料等。
(3)中、外文现期期刊和医学过期期刊。
(4)报纸、画册、画报等。
二、书刊污损及遗失赔偿规定
1.损坏书刊
(1)圈点、批注或划线一处,赔偿0.5元。
(2)拆散、撕割、污损一处,赔偿5元。
2.丢失书刊
书刊丢失以后,可以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来抵还。
如不采取同版本书刊抵还方式,则要根据该书刊种类和出版日期,按原价格的若干倍数赔偿。1990年(含1990年)以前出版的按以下规定范围的高限倍数赔偿;1990年以后出版的按低限倍数赔偿。
(1)馆藏1~3册的一般图书4~5倍;图谱和字典等工具书5~6倍。
(2)馆藏4册以上复本图书3~4倍。
(3)馆藏1~3套的图书,不论丢失一本或数本,均按全套价格的2~3倍赔偿,丢失1套,按全套价格3~4倍赔偿;馆藏4套以上复本的图书,不论丢失一本或数本,均按全套价格的1~2倍赔偿,丢失1套,按全套价格2~3倍赔偿。
(4)丢失期刊合订本,按合订本价格的2~3倍赔偿。
(5)赔偿后30天内能找回原书刊归还的,可退回赔偿款,但按借阅超期天数罚款。
3.借阅书刊逾期不还者,每册每天滞纳金0.1元。
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(暂行)
右江民族医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。我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收藏证书,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,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,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。
一、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:
1.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中外文学术专著。
2.国际性、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或论文集及成套期刊。
3. 其他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。
二、下列图书不予入藏:
1.没有ISBN号的非正式出版图书。
2.盗版图书。
3.破损、残旧图书。
4.內有较多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。
5.教材类、考试类参考资料,馆藏已超过五本以上的图书。
6.言情类、武侠类等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7.內容陈旧的图书。
8.不成套的图书。
9.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,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,右江民族医学院图书馆将根据"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"进行处理。
三、不入藏资料处理条例
1. 转赠
(1) 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,转赠其他单位。
(2) 虽具参考价值,但图书馆已有收藏,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,转送本校师生。
2. 淘汰:盗版及残旧图书,直接淘汰。
四、捐赠图书管理原则
1.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,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
2.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,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(室),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。
3.图书馆将向捐赠人出具捐赠证书。
4.本校教师和校友捐赠本人出版的著作,以1-5册为宜。
书库管理制度
一、书库对所有读者开放,读者凭借校园一卡通入库借阅,一律凭校园一卡通借书。
二、持他人证件不予办借。
三、入库者请用代书板,选书时应在原架位置取、放,以免乱架。要自觉爱护和整理图书,保持图书架位秩序和整齐。
四、不要在书库内大声喧哗,保持良好的借阅环境。
五、爱护公物,严禁在图书上乱写乱画、涂污、圈点、批注、剪切或撕毁等。
六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不准在库内吐痰、吸烟、扔果皮、纸屑等。
七、违反本规定者,按章处罚。
期刊阅览室规则
一、阅览室所有期刊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每次只能在期刊架上取一册杂志,阅后按架位放回原处。
二、本室书刊一律不外借,如需要复印,须经管理人员同意,办理手续后方可借出,复印完后立即归还。
三、入室后请保持室内安静,接听手机请到室外,不得影响他人。
四、爱护公物,严禁在桌椅上乱刻乱画。
五、读者须爱护报纸、期刊,若有圈划、批注、剪裁、撕毁等行为,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。不得擅自将报纸、期刊带出室外。
六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。严禁在室内随地吐痰、吸烟、扔果皮、纸屑等。
七、严禁携带食物和有颜色的饮料进入阅览室。
八、读者不得用书或其他物品占阅览座位。
阅览室空调使用管理办法
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学校创建节约型校园的要求,做到保障服务和节能减排之间的协调,进一步规范使用空调设备,达到正常运行、满足需求、节约能源的目的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坚持落实节能减排精神,实行空调分区域开放管理。
二、按照国家节能有关文件,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℃,方可开启空调。夏天制冷不得低于26℃。阅览室当班工作人员应根据各区域读者人数多少,决定是否开空调,开哪些区域的空调,原则上开放空调区域满座率达到75%以上方可开启另外区域的空调。有使用空调需求的读者请自行选择已开空调的区域就坐。杜绝馆内无人区域空调运行现象。
三、阅览室当班工作人员负责本室的空调开放,严格按操作规程来开启和关闭相关阀门、控制面板。禁止非本馆工作人员私自开关和调控空调,一经发现将严肃批评教育,甚至通报相关班级。
四、空调开启时,应注意关闭窗户,虚掩库室门,并挂出“空调开放,进出请顺手掩门”字样的告示牌。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,切断电源,避免遭受雷击。在闭馆前20分钟应关闭空调及电源开关。
五、空调运行期间,如发现空调效果不好、漏水、有异常响声和气味等情况,应及时报备馆务办公室,并与后勤处联系,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检修,处理完毕后将情况记录在册。
六、所有空调在用电高峰时,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。在供电量不能完全满足需要时,将限制非必需的空调用电,以保证学校教学、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图书馆阅览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
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阅览室用电管理,确保师生读者用电方便和安全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方便的学习环境,特制定图书馆阅览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。
一、阅览室内所有插座只限于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使用,严禁使用充电宝、台灯、暖手宝、电热水袋、电热器、烧水壶等各类电器设备。上述允许设备使用时需保证人员在场,并在使用完成后及时拔掉电源。
二、严禁在阅览室内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使用各种插线板。
三、阅览室插座供电时间为开馆期间,其他时间不供电。
四、如发现紧急状况,请及时向馆内值班老师反馈。
五、一切用电行为必须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,对违反规定的读者,一律收缴违规物品,并通报所在院系。造成严重后果者,将追究其责任。
六、读者离开阅览室时请带走手机、电脑等贵重物品,图书馆不负保管责任。
希望全体读者能够遵守规定,增强安全意识,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学习环境!
(2024年7月修订)